杭州小汽车增量?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网站登录

牵着乌龟去散步 汽车 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杭州小汽车增量这个问题,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网站登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是多少
  2. 杭州小汽车调控管理信息 *** 登录入口:
  3. 小客车增量指标
  4. 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是什么意思

一、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是多少

1、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是8509个。以摇号方式向个人和单位配置增量指标7145个,其中个人指标5914个、单位指标1231个;以竞价方式向个人和单位配置增量指标13 *** 个,其中个人指标1198个、单位指标166个。

2、2021年9月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申请受理于14日24时截止。申请人资料分别由市 *** (户政、出入境、交管)、 *** 、人力社保、医保、市场监管、发改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3、申请人可在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 *** 网站和各服务窗口查询审核详情。通过资格审核获得有效编码的申请人,可参加9月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

4、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指在现有的小客车基础上增加的小客车量;比如现在只有10辆汽车,而增量指标是在这个10辆汽车的基础上,再增加汽车辆的意思,而且小客车增量指标有地方补贴政策和免征购置税两项政策。

5、客车按总体结构可分为单车和列车。单车是基本车型,按客车总重或设置座位数常分为大、中、小型。中国规定单体客车的长度一般不超过12米。客车列车的车厢和车架分为前后两节。

6、小客车增量指标持续升温。地方补贴政策和免征购置税两项政策叠加效应明显,特别是一些自主品牌的新能源小客车补贴优惠后的 *** 已接近市民购车心理价位。

二、杭州小汽车调控管理信息 *** 登录入口:

杭州小汽车调控管理信息 *** 登录入口:

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 *** 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人民 *** 常务 *** 会关于市 ***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二)单位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四)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本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调控办)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相关保障服务工作。

市发改、建设、 *** 、司法、财政(地税)、国税、人力社保、商务、环保、市场监管、质监、民政等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 ***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有关单位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五)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指标的,应当向市调控办提出申请。

(六)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服务窗口办理。单位和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服务窗口办理。

(七)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八)增量指标以摇号和竞价方式配置。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

增量指标按照比例配置。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80%,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20%;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建设、 *** 、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量、环境承载能力、道路交通状况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 *** 批准后公布实施。

(九)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2.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3.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个人只能获得一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确定。一个申请编码每次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十)登记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 *** 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

2.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 *** 批准后公布实施。

杭州小汽车增量?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网站登录-第1张图片-

(十一)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 *** 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2.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2亿元为基数,总投资额每增加2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社会组织。其他组织依法纳税的,申请编码数量可以按照第1项的规定执行。

同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获得指标后,市调控办应当相应核减其申请编码数量。

(十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 *** 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 *** 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 *** 机关车辆管理 *** 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 *** 机关立案满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 *** 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十三)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

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十四)市调控办归集指标申请后,应当于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获得申请编码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十五)市 *** 户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本市户籍信息及居住证信息;市 *** 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的身份信息和在杭居住情况;市 ***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及 *** 信息;市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市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市发改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投资额信息;其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各类注册登记证(照)信息由发证部门负责审核。

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调控办。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市属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十六)市调控办应当归集审核部门反馈的资格审核结果。对通过审核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说明原因。

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各审核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市属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复核期限。经复议,异议成立的,应当将其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十七)单位有效编码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内未获得指标的,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审核再次通过起延长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十八)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26日组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指标和个人指标分别摇号。

摇号工作由 *** 机构依法予以 *** 。摇号时间或者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市调控办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十九)市调控办应当在摇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结果,并向取得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到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查询摇号结果。

(二十)市调控办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十一)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18日之前发布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报价和缴款方式等内容。

(二十二)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参与竞价,并在提出申请后,以每个申请编码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更高限价为上一个月平均成交价的2倍。

(二十三)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

(二十四)竞价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 *** 记录为准。

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及时向买受人公布竞价成交结果。竞价工作由 *** 机构依法予以 *** 。

(二十五)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竞价成交款项不予退还。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

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户。

(二十六)市调控办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向缴清竞价成交款项取得指标的买受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二十七)增量指标的摇号结果和竞价配置结果一经市调控办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二十八)当月未能成功配置和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标,市调控办应当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次月配置。

(二十九)增量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息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拥堵治理、公共交通事业等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 *** 和社会监督。

(三十)单位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参加指标竞价。

(三十一)除常规配置外,给予县(市)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由各县(市)自行组织配置,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民 *** 另行制定。

(三十二)单位和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三十三)小客车在 *** 机关车辆管理 *** 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黄标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三十四)单位和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市调控办根据市 *** 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登记信息以及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三十五)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杭自带小客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三十六)单位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辆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三十七)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使用 *** 质为“出租客运”“教练”“旅游客运”“公路客运”“租赁”小客车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相关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上述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

(三十八)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新能源车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通过该类指标上牌的新能源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新能源车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的适用范围。

(三十九)个人因 *** 、继承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 *** 、 *** 门、 *** 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四十)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根据上述两款规定情形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四十一)单位和个人名下有且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客车被盗抢, *** 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 *** 机关车辆管理 *** 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被盗抢小客车追回后,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或在已用指标新增小客车和被追回小客车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上述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申请放弃指标或新增小客车办理上述登记完结后,方可申请解除被追回小客车的“被盗抢”状态;被追回小客车办理上述登记完结前,新增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 *** 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到市 *** 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被盗抢车辆登记业务后,符合条件的,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服务窗口申领其他指标。

(四十二)单位和个人提出其他指标申请后,市调控办应当自收齐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其他指标证明文件。

(四十三)为保障二手车流通行业正常有序发展,市调控办可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经营者配置用于二手车周转的虚拟指标。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 *** 、商务等部门另行制定。

(四十四)取得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四十五)单位和个人购买小客车后,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 *** 和其他有关材料,到市 *** 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单位和个人到市 *** 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以下小客车登记业务,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4.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5.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公路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 *** 质的。

(四十六)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 *** 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单位和个人取得其他指标后,只能将其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可以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申请前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四十八)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文件职责的相关部门以及竞价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 *** 作办法。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审核、查验等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 *** 行为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四十九)指标证明文件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申请指标,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指标的,由市调控办取消其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市调控办收回指标,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上述行为的处理情况应当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信用记录。

(五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指标配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市调控办、各审核部门和监察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 *** ,及时受理相关举报。

(五十一) *** 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执行,必须取得 *** 门核发的有效凭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五十二)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车一方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 *** 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五十三)因人民 *** 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的,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者由外地转入本市时,需提交指标证明文件。

(五十四)因人民 *** 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持人民 *** 和市调控办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市 *** 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五十五)单位和个人购买经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确认的2014年3月26日零时之前的存量二手小客车,可以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无需申请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五十六)2014年3月26日零时之前购买小客车已取得本市 *** 机构出具的 *** 书的,凭 *** *** 车辆登记的时间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已在 *** 机构备案未取得 *** 书的,由市调控办另行制定办法处理。

(五十七)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及相关解释:

1.小客车,是指符合 *** 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 *** 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 *** 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2.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小客车及进口纯电动车。

3.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分别是指符合《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使用 *** 质细类表规定的,使用 *** 质为“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小客车。

4.有效机动车 *** ,是指 *** 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小客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 *** ; *** 明,是指《 *** 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 部令第124号)所列的 *** 明。

5.实际缴纳税款总额,是指企业向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实际缴纳的全部税收(不含费及车辆购置税)合计金额。具体金额以 *** 部门确认的为准。

6.个人名下仅拥有使用 *** 质为“出租客运”小客车的,视为名下无车。

(五十八)本规定中的“以上”“之前”“之后”“之内”均包含本数。;

三、小客车增量指标

1、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指在现有的小客车基础上额外增加的小客车数量在杭州地区想购买机动车辆,首先需要获得小客车的增量指标,之后才能够购买机动车辆进行落户手续,否则是不允许购买车辆的,购买车辆也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1在本市内居住2持有有效的 *** 3名下未在本市注册的小型汽车,或其名下的全部小型汽车,在本市 *** 车辆管理 *** 中被认定为“已达报废”“被盗抢”属于“被盗抢”的,应在 *** ;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指,杭州市交通管理局针对在杭州内的汽车出行上牌限行交易等行为的管控办法目的是有效的控制杭州市的交通拥堵错峰出行绿色出行的政策以下是扩展内容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1;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指在现有小客车基础上增加小客车数量也就是说,目前本市有2000辆小客车,它将在这2000辆小客车的基础上增加小客车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需持有 *** 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 *** 其名下无已登记。

2、增量指标是指符合上牌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新增小客车并且需要办理上牌,可以通过摇号或者竞价的方式取得的指标对于一些城市日常出行有限号的要求,因此增量指标针对的是没有获得牌照但是需要买车上牌的车主之一次摇号是增量指标;获得的小客车增量指标即将失效意思为自己汽车的指标摇号即将过期,过期就买不了车了现有的小客车基础上增加的小客车量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人员等都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持有 *** 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是 *** 通知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摇到车牌的意思小汽车增量指标指的是通过摇号或竞价才能获得的指标,通常是说当下小客车基础上再增加的小客车量,因为在大城市,车辆都开始进行了 *** ,日常的交通出行都有限号要求,增量。

3、杭州小客车指标是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 *** 杭州市10月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结束本月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增量指标1369个,其中个人增量指标1207个,单位增量指标162个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编码数个人为3417个;单位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时需要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 *** 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用户在日常购车时可以选择全款或者 *** ;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指在现有的小客车基础上增加的小客车量对于个人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意思1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指在现有的小客车基础上增加的小客车量2简单来说比如现在只有10辆汽车,然后在这个10辆汽车的基础上,再。

4、海南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新增小客车,通过排号方式或摇号竞价方式取得的指标过户问题请咨询相关车管部门增量指标摇号由调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每月摇号一次单位和个人分别摇号增量指标纳入;机动车辆的小客车增量指标是对现有小客车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小客车数量,小客车增量指标持续在升温,各地的补贴政策和免征购置税两项政策叠加效应明显,特别是在一些自主品牌的新能源小客车优惠补贴之后的 *** 已经是低于市民购车的。

5、海南省小客车增量指标是通过排号方式或摇号竞价方式取得的购车指标根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六条增量指标纳入配额,实行动态管理,配置额度比例方式等由省 *** 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量环境;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是8509个以摇号方式向个人和单位配置增量指标7145个,其中个人指标5914个单位指标1231个以竞价方式向个人和单位配置增量指标13 *** 个,其中个人指标1198个单位指标166个2021年9月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申请;1杭州市杭州市10月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结束本月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增量指标1369个,其中个人增量指标1207个,单位增量指标162个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编码数个人为3417个,单位为600个成交编码数个人为1207个;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指在现有的小客车基础上增加的小客车量也就是说,目前有100辆小客车,那么就在这100辆小客车的基础上面去增加车辆的意思小客车增量的指标越来越多了,很多地方补贴政策以及免征购置税两项政策叠加之后。

四、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是什么意思

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是指杭州市交通管理局针对在杭州内的汽车出行、上牌、限行、交易等行为的管控办法;目的是有效的控制杭州市的交通拥堵、错峰出行、绿色出行的政策。以下是扩展内容: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1.居住地在本市: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杭部队(含武装 *** 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 *** 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2.持有 *** :持有效的机动车 *** 。3.名下车辆处于特殊状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 *** 机关车辆管理 *** 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 *** 机关立案满1年。4.不满足有效要求: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标签: 杭州 增量 小汽车 客车 指标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